山东省临沂市商务局
关于恢复举办会展活动的通知
各县区、 沂河新区、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, 各展览场馆、 各办展单位:
经请示上级领导和多方沟通协调,我市定于1月28日恢复举办会展活动。
一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, 做好会展活动准备。 落实《关于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 “乙类乙管” 的总体方案》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》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, 结合我市实际, 各会展场馆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, 精准做好疫防控工作 方案。
二要科学谋划、 着力提升展会活动质量。 要精心组织、 突出实效、创新突破,在壮大优势产业、 服务本地企业开拓市场、 促进招引、 激活消费上发挥更大作用。
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 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, 严防事故发生, 确保会展安全有序进行。